教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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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父紀念館舉辦「2012年外籍學生華語文演講比賽」,歡迎外籍學生踴躍參加。
二、參加資格:凡18歲以上非中華民國國籍之在臺外籍學生,均可報名參加: (1)為鼓勵參賽者投入,曾參加本館舉辦之2010年度本項比賽榮獲獎項者,不再受理報名參賽。 (2)團體報名者,以不超過5人為原則。 三、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01年10月10日(星期三)止,報名者請將報名表加蓋學校單位印信,逕寄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(110),報名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(為避免文件遺失,恕不受理傳真報名)。 四、演講題目:(請任選一題) (一)臺灣的人情味 (二)我對中國字的認識 (三)介紹最難忘的一件事 (四)從天然災害談環境保護 (五)臺灣與我的家鄉 五、比賽日期:101年11月12日(星期一)上午9時起。 六、比賽地點:國立國父紀念館演講廳(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) 七、比賽方式:參加比賽人員請攜帶護照影本,並於11月12日(星期一)上午8時00分至8時45分前,到達會場辦理報到,逾時以棄權論。出賽順序以本館收到報名表之順序為準,並將於10月30日前公布於本館網站「最新消息」。 八、評分標準:內容40%、儀態20%、語詞表達30%、時間掌握10%(時間以4-5分鐘為準,演講至4分鐘時,提醒按鈴1次,至5分鐘時提醒按鈴2次;而後每超過1分鐘扣總分1分,至6分鐘時按鈴3次,開始扣分)。 九、獎 勵:錄取優勝者14名,當場頒發獎狀及獎金獎勵 第一名:頒發冠軍獎狀乙面、獎金壹萬元。 第二名:頒發亞軍獎狀乙面、獎金捌仟元。 第三名:頒發季軍獎狀乙面、獎金陸仟元。 第四名:頒發殿軍獎狀乙面、獎金肆仟元。 第五名:頒發優勝獎狀乙面、獎金參仟元。(此項錄取10名) 十、如有未盡事宜,得另行規定之。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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